日早上去了一趟安養院。
前年媽媽剛中風的時候,有去過幾家看過安養院,後來,我還是請了外勞來照顧媽媽。這次去看,總覺得還是那種感覺,悽涼、騷味、心酸。這一兩年可能是我最瘋狂、最呆、最徬徨的時期吧,即使到現在,我還是沒辦法脫離這種感覺,心中不期然高升的情緒,總炙的我難過。

請外勞,對許多需要被照顧的老人家的家屬來說,有好有壞,卻沒什麼標準。這天我問到照顧的事項,雖然有護士、台籍阿姨、外籍幫傭、以及醫師固定詢診,但是 畢竟是一對多、間格式的時間照顧法,並不一定會比時時照顧的外勞仔細。但是有時有些症狀養老院可以馬上幫忙處理。即便如此,能夠緊急處理的症狀又是什麼 呢?如果就這麼讓他去了,會不會比較好呢?

在養老院裡,我看不到什麼希望。即便看到個景觀遠眺、通風順暢的好房間,但是裡面臥床不起的老人家卻大辣辣地破壞了這應有的畫面。送來這裡只是等死。

如果是奶奶,我沒什麼差別,我跟她不親,甚至還被她在人前污衊了兩次,那也沒差,反正這輩子我也不太會跟這些親戚往來。曾經,我試著為它開啟一扇窗,他拒絕了,就沒必要再要求什麼。

雖然我也討厭媽媽、直到現在我仍不清楚他認識我嗎?所有人她都認得了,卻不認得我;所有人都背離他了,只有我呆呆頂著她。也許可以有個舒適的環境,卻搞的好像住在工寮裡的樣子。

我想我只是嘴巴毒了點,心裡卻是爛的徹底。外勞遣散發三次警告函就可以叫她滾蛋了,我還是想說人道一點,用協議解約的方式,要兩三個月。才踏進養老院步到5分鐘我又開始後悔,還是想說讓媽媽留在家裡。仲介給我的協議書還沒打開,心還沒想好。

台灣養一個外勞的勞公,其實是個高級的貧民。支付一個外勞的費用(含薪水、健保費、就業安定費、...其它有的沒的),算兩萬的費用,外勞吃你的、住你 的、用你的水電、電視、瓦斯、...等等,都不用錢。可是你呢?要錢。這些加加起來可能要個5千好了,兩萬五,請外勞你要支付的基本可能費用。如果你家裡 只有你一個人可以支付,那你的薪水至少要5萬以上,你才算的上薪水比外勞高。如果你家有兩個人,那你薪水至少要兩萬五以上,三個人就要9千以上。可 是...我沒算你每個月要付的吃、住、穿、用,因為你是上班族,外食可能性大,如果又是租房子,想想光是這些費用支出,總要個一萬多以上吧?

如果你家裡有3個人以上可以幫忙出外勞的費用,那看起來比較像是非廉價勞工等級的可能。可是少子化的現在,尤其不是每個子女都甘心掏錢的,除非你的薪水很高,否則好一點只是變成高級貧民、苦一點還變成卡奴候補人。

對了,剛剛想到,兩萬五,還沒算老人家可能要包尿布、測血糖、醫藥費用、...還不算少的看護費用...囧

如果救一個溺斃沒希望的人,也許會害死幾個去就他的救生員,那是救不救?

有太多奇怪的事了,明明你就知道那是不正常的,你卻還是其中的一員。所以,其實你也是個不正常的人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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