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天新春元旦,天氣冷死了,本來要PO一些日記上來,要嘛手邊很忙、要嘛冷斃了不想動,不過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評論,就覺得很不爽。不過,不爽歸不爽,我還是在我自個的小窩上不爽就好,不要去跟人家打口水戰。是什麼東西讓我不爽的啊,就是這篇網評:員工上班兼職本就不對!

有興趣的人可去看看,基本上,我不贊成兼職,當然上班本來就要把本業工作弄好,那都是很正常。但是下班時間要幹什麼,就不是老闆可以管的,至於要兼什麼,那是看個人發展,只要不影響白天正常上班,我覺得合情合理,也沒有所謂只能兼非本職的限制。

當然,我們不要看兼職這種行為對不對,我們來看看現實社會情況。昨天我在公司樓下,又經過一家賣紅豆餅 (又叫車輪餅) 的店家,上面寫著一個10元。想想,四、五年前,我買一個紅豆餅可能只要3元、5元,這些年來物價漲了有接近兩倍之多,陽春麵20元變35元、牛肉麵60元變90元、還有很多很多我以前在吃的廉價小吃,都突然變好貴好貴。我很少逛夜市、也很少吃零食,偶爾突然嘴饞又剛好在逛超市,就會看一下零食價格。蝦味先、蠶豆蘇,這種小時候很愛吃的零食,現在一包小小包的就35元。馬的,我每次看到都是立馬扔掉...。

然後呢?我們的薪水這四五年來有漲了近兩倍嗎?雖然我是因為常換工作的關係,所以沒有順遂的升遷,但是這幾年來,我的薪水漲幅也沒差多少,但是物價什麼的都漲了那麼多,尤其我們的工作時數又是居全球領先的排名,算算起來,我們的薪水很低廉、低廉到如果沒有額外的收入,未來一旦沒工作,我真的很難相信能夠不擔心生活家計問題。

老闆當然都希望員工不要兼職、專心全力的作工作,但是如果幾付的薪水沒有在合理的範圍、無法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,像我有個住台中的朋友,在台北市工作,薪水低(兩萬二)、又要租房子,伙食都靠自己,我不用問都知道他根本是燒自己的老本在工作,試問一個工作沒辦法讓員工有穩定的生活基礎,員工還要繼續呆嗎?

前幾年,我想找一個作者東山再出幫我寫書。她說她現在的工作很好,不想再兼職寫書了。他給了我一句讓我很羨慕的回答:「如果你的工作收入夠高、穩定,那誰還要爆肝那麼辛苦的兼差啊~」是啊~如果老闆給我的收入足夠我的生活、甚至未來規劃,我又幹嘛要那們辛苦,在家開心地玩電動、看影片,那不是多舒服嗎?

再來說說我的工作,就是要找人來寫書,老實說,這年頭當寫書的作者,不要講那些暢銷書的作者,基本上都要有一顆佛心來地心腸。基本上稿費很低、再加上書越來越難賣,以前作者可以期待再刷獲利的,現在一本書可以在刷的,都要歸類暢銷書了。尤其,再說說我們台灣本土作者,可以出書的都是稀有動物,今年博客來的年度暢銷排行榜100名裡面,只有我們偉大的龍應台與張愛玲兩位女士分別排第六、九、第十名,前十名中有七本書是翻譯書,前五名是幕光之城跟祕密。

這樣的窘境下,如果有人跟我說他要當全職作家,我會叫他先找個有錢的老公(或老婆),不然就是只能用兼職的方式來寫,為了寫書,寫到跟李炳輝那樣要賣琴過寒冬,這不是我樂見的。寫作再高尚、也要能夠填飽肚子啊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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